常见问题(供小学参阅)

常见问题(供小学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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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问题

: 政府分别在2021/22学年推出为期三年的第一轮「奇趣IT识多啲」计划和在2024/25学年推出为期两年的第二轮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课外活动启发小学生对资讯科技的兴趣,并加强他们在资讯科技方面的基本知识,从而提高他们将来选修STEAM科目的兴趣,为日后融入数码社会作好準备。

: 学校应举办与资讯科技相关的课外活动,并采购有关活动所需的资讯科技设备和专业服务,例如机械人和人工智能工作坊、参加资讯科技相关比赛,以及参观资讯科技公司等。单单购置硬件和软件并不符合计划的目的,拟采购的硬件和软件必须为举办有关活动所需的资讯科技设备。在设计活动时,请确保学习目标应以学习资讯科技知识、理论及/或相关实用技能为主,包括运用和实践资讯科技的知识,而非单从资讯科技用家的角度设计体验活动或应用资讯科技於教学。

申请资格

: 申请学校必须为公帑资助的小学,包括官立、资助(包括特殊学校)和直接资助计划小学。

资助範围

: 「奇趣IT识多啲」计划的资助範围包括以下两部分-

  1. 非经常补助金(第一轮计划上限为20万元;第二轮计划上限为15万元):用以支付举办资讯科技相关课外活动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设备(如云端伺服器和储存服务)的前期开支;以及

  2. 营运补助金:用以支付资讯科技相关课外活动所需的专业服务、营运服务和技术支援服务等开支,主要用作学校举办的课外活动,包括机械人和人工智能工作坊、参加资讯科技相关比赛,以及参观资讯科技公司等。
计划 并不 涵盖以下项目:
  • 非本地考察团;
  • 教师培训;
  • 利用资讯科技支援一般教与学;以及
  • 宣传物品 (例如纪念品,奖品,推广用印刷品,为推广活动开发的网站专业服务等)。
详情请参閲申请指引附件三「非资助范围项目的例子」。

: 本计划的资助只可用於举办与资讯科技相关的课外活动,以及购置拟举办的资讯科技相关活动所需并直接相关的资讯科技设备和相关服务。请注意,在整段计划期内,用於购置资讯科技设备和相关服务的资助款项不应超过20万元(第一轮计划)或15万元(第二轮计划)。学校应就购置资讯科技设备和相关服务的任何开支提供清晰的实质理据,并解释为何拟举办的资讯科技相关活动需要该等开支。学校亦应就如何在「奇趣IT识多啲」计划资助範围内充分利用该等资讯科技设备和相关服务(例如举办更多资讯科技相关活动)提供具体计划。

: 在采购货品和服务方面,参与计划的学校必须遵守教育局通告第4/2013号、《学校行政手册》、《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和其他相关指引中不时修订的适当采购、会计和财务管理程序。参与计划的学校亦应参考廉政公署发出的《防贪锦囊 - 采购》。

: 为善用「奇趣IT识多啲」的资助,参与学校应采用云端服务,包括云端伺服器和储存服务。云端服务能提供更快速灵活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有助学校减少所需的维修工作。

活动举办时段

: 一般而言,课外活动应在常规课堂时间以外进行。然而,学校可按照其现行做法灵活地在最合适的时间进行课外活动,以配合其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学习需要。

申请程序

: 参与计划的小学可分别在第一轮计划申请最高达40万元和在第二轮计划申请最高达30万元的资助。 每间参与计划的学校在每一个学年可提交一次或以上的申请,并尽可能充分利用资助多举办活动。请注意,为举办有关活动所采购的资讯科技设备和相关服务,必须符合已批准的申请内容。如在计划完结后仍有馀额,学校须将未用馀额(包括利息,如有)退还数字办。

第一轮计划已于2024年8月31日完结,而第二轮计划将于2026年8月31日完结。在每轮计划下,学校必须在每个学年结束前提交年度(或最终1)报告、财务报告及学生问卷(如适用)。学校亦必须在每轮计划结束后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第一轮计划)和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第二轮计划))提交经审计帐目。

1 适用于当学校已完成所有获审批的活动及决定不再申请计划的资助。

:第一轮计划由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接受申请,而第二轮计划由2024年9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 详情请参阅「第一轮及第二轮『奇趣IT识多啲』计划」部分。

: 我们欢迎学校提交联校申请。学校可以提交由个别校长签署的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的活动名称/说明等栏中註明联合举办的活动。数字办将一併审查相关的申请,但审批申请以个别学校为单位,资助上限分别为第一轮40万元和第二轮30万元。

: 根据申请指引第44条,在申请获得批准前进行的任何采购或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将不会获得资助。因此,参与计划的学校应在资助获得审批後才举办相关课外活动或采购设备╱服务,以免当审批结果与原本申请计划有出入时,对学校造成额外财政负担。此外,由於实际审批时间需视乎申请学校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所收到的申请数量,以及评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日期等因素而定,学校应在提交申请与举办相关课外活动的日期之间预留足够的处理申请时间。

: 我们建议参与计划的学校尽早作出开设银行帐户的安排,以预留足够时间办理所需手续。不同银行对开户安排和开户所需文件(如学校註册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和银行帐户授权人的身分證明文件等)或有不同要求。参与计划的学校可参考香港金融管理局所提供有关本港零售银行和虚拟银行的名单和其开户所需文件。详情请参阅以下网页:
https://www.hkma.gov.hk/gb_chi/smart-consumers/account-opening/contact-details-of-banks/

: 按照廉政公署的指引,参与计划的学校应该开设专属的银行帐户处理计划下的资助款项。学校如在开设银行帐户时遇到困难,可向数字办提出以其他方案替代并提供原因和理据,包括如何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例如使用持有学校名称而已没有经常使用6 个月或以上的现有不活跃银行帐户、使用电脑化会计系统进行有关独立分类帐的财务管理、每半年一次提交财务报告等。数字办会根据学校提交的资料考虑学校的建议和保留探访学校的权利,确保资助款项用得其所并符合计划的目的和条件。

: 根据申请指引第95和96条,任何未用馀额(包括利息,如有)须在计划完结後或学校项目提前结束时退还数字办。

学校必须按照已批准的申请内容,采购举办有关活动所需的资讯科技设备和相关服务。如要对已批准预算作出任何重大修改,学校应向一站式支援中心提交修改申请表。在修改申请获得批准前,学校不得利用拨款馀额采购任何设备╱服务。有关修改申请的详情,请参閲申请指引第XI节「修改已批准的申请」。

如学校有意运用未使用的馀额举办其他IT课外活动,必须提交新的申请。

审计

: 学校需要在每轮计划的所有获批活动完结后的三个月内各进行一次审计,第一轮计划最迟在2024年11月30日提交审计账目,而第二轮计划最迟在2026年11月30日提交审计账目。审计费用需要在每一轮计划内独立申请,上限为5千元,相关费用可利用营运补助金支付。

: 审计账目旨在评估计划内账目是否全面准确地按照申请指引第XII(f)节「报告和监控」所载的条文拟备。审计账目应包括收支结算表、资产负债表、账目附注和按照合理的审验应聘程序拟备的核数师报告。

第一轮及第二轮「奇趣IT识多啲」计划

: 第一轮「奇趣IT识多啲」计划于2023/24学年完结。有兴趣申请的学校请于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提交申请。

:《2024-25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增拨一亿三千四百万元延长「奇趣IT识多啲」计划,在2024/25至2025/26两个学年向每所公帑资助小学提供最多三十万元的资助。第二轮「奇趣IT识多啲」计划于2024年9月1日开展。

: 不可以。学校须于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提交第一轮计划的申请。在第二轮计划下,每所公帑资助小学可获上限为30万元的资助。

: 已获审批的活动必须根据其申请表上所列载的活动举行时间表推行及完成。所有于第一轮计划已获审批的活动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开展,及于2024/25学年或更早完成(即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这些获批活动将可以继续取得第一轮计划下的财政资助。

: 由于政府建议将「奇趣IT识多啲」计划延长两个学年,如学校在第二轮计划期内所举办的课外活动将重用在第一轮计划购置的资讯科技设备,相关的维修保养期可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而在第二轮购置的资讯科技设备,相关的维修保养期只可涵盖至第二轮计划期的最后一个月。

註:根据申请指引附件三「非资助范围项目的例子」,在计划期间以外的维修保养开支均属于非资助范围。目前,维修保养期(按月计)的计算是从政府支持资助申请的下一个月起计算,直到第二轮计划结束为止(即2026年8月)。

: 根据申请指引第95和96条,任何未用馀额(包括利息,如有)须在计划完结后(即2024年8月31日(第一轮计划)和2026年8月31日(第二輪計劃))或当学校已完成所有获审批的活动时退还数字办。退还馀额的方式可以是与新的资助申请获批的预算相抵或退款(如学校决定不再申请计划的资助)。参与计划的学校应确保所有采购均在批准的申请范围内。此外,学校应避免使用任何资助馀额来购买超出最初获批申请范围的资讯科技设备或专业服务。

其他

: 老师可以透过此连结https://www.it-lab.gov.hk/sc/survey_know-it.php准备相关活动的问卷。每一项获批活动均需有一份问卷。当活动完结后,老师可经适当渠道提供问卷的二维码或连结给学生填写问卷。如有些学生已经退学,老师可省略他们的问卷调查。

: 民航处的《小型无人机令》是根据《民航条例》(第448章)所新订立的附属法例,已於 2022年6月1日生效。新命令旨在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之馀,让小型无人机随科技演变和创新,有更大的发展和应用空间。在新规管制度下,规管小型无人机操作会采用风险为本模式。不同风险的小型无人机操作会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操作风险水平而有相应的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註册及标籤、遥控驾驶员的註册、培训与考核、设备、操作规定和保险等。

为了促进小型无人机持续发展,新法例将有限度适用於用作 教育或研究用途的飞行操作,遥控驾驶员的註册、培训和考核规定,以及设备、保险和大部分操作上的规定将不适用,惟有关的小型无人机须遵从註册和标籤规定,并完全在指明学校的校舍以内进行。详情请参阅《安全规定文件》及小型无人机通告第AC-009 号《校舍内操作小型无人机的指引》 https://www.cad.gov.hk/chinese/sua_new.html

民航处已推出专为小型无人机而设的电子平台「SUA一站通」,学校可透过 https://esua.cad.gov.hk这平台进行註册和阅览最新的小型无人机飞行图和安全资讯。